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共筑梦想的基金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予以发布。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本年度,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包括《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積金融管 理工作報告》、《紅河州市居民公共房屋存款使用規定》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做出了决策。
二、 住宅资金及余额
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其中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单位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职工0.44万人。累计缴存总额497.64亿元,其中预留余额159.73亿元。
三、 提取情况
同期内,有9.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了47.86亿元的住宿费用,并占当年总收入的93.77%,较上一年增加10.99个百分点。提取金额为33792万元,比去年增长16%。
四、新购与异地支出情况
个人购买自用住宅发放金额28,450万元,而回收金额34,980万元。这意味着个人住宅余额减少到122,090万元,与去年的411,140万元相比下降了0%。
五、高度关注风险准备基金
在过去的一年中,有15794.86万元用于风险准备基金,这使得个人风险准备基金能够有效应对潜在损失。在核销过程中,将27,85000元用于清算坏账或呆账。
六、 年度报告数据统计分析:
新开户企业数量: 571 家
净增企业数量: 322 家
新入库员工数: 17,000 人
净增员工数: 4,400 人
七、新购及异地支出情况:
购买自用住宅支持量:82 万平方米
购买自用住宅市场占有率:29%
支持家庭节约利息支付:22462 万元
八、高收入者比例:
中低收入比例高达99%
高收入比例仅为2%
九、中低收入者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量占96%
十、本年度主要调整政策:
- 对最低月薪标准进行调整,为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获得足够的基本生活保障.
- 调整生育二孩、三孩家庭部分使用政策,以鼓励更多家庭生育.
十一、本年度展望:
- 计划继续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
- 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受益群体了解和利用自身权益.
十二、结语:
本年度,我们凭借坚定的决心和不懈努力,不仅完成了一系列任务,还进一步完善了我们的服务体系,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稳固的人居保障。我们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将会继续保持这种进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每一位市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