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原值达250亿元山东加速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

大型科研仪器等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保障。持续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对提升国家创新整体效能、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意义重大。 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取得积极进展。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加速推进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重大科技创新等有关措施。 一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大型科研仪器和中试装置的开放共享工作,在今年修订的《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明确要求,要完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制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为此,山东充分借鉴了先进省份的经验做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及中试装置开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中提出要加大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力度,优化提升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功能,到2026年年底,入网大型科研仪器达到3万台,仪器设备原值达250亿元,入网数量和仪器设备原值均达到全国前列。 同时,《措施》中提出要鼓励中试设备开放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与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一批开放型中试基地;同时,对服务制度健全、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省级中试示范基地,给予一定奖补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中提出要强化使用单位支持激励,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可以以创新券形式获得40%—60%的补助;对省内仪器资源无法满足需求,使用省外设备产生的费用,也可获得创新券补助。 据了解,山东入网的大型科研仪器,指的是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中试装置是指在实验室或生产现场中,对新产品、新工艺进行小规模试验、调整和优化的设备。山东大型科研仪器和中试装置主要集中在高校。据悉,山东高校拥有单台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6614台,占全省的54.4%。 科研仪器是科技创新的基本条件,也是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未来,随着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进一步加强,更多突破性科技成果产出率将会更高,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