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华家用电烤箱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0年12月10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0年第70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大于等于18升但不超过60升的非嵌入式家用电烤箱(西班牙语:hornos eléctricos, de usodoméstico, de capacidad superior o igual a DIECIOCHO LITROS (18 l) pero inferior o igual a SESENTA LITROS (60 l), excepto los de empotra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容量大于等于18升但不超过36升的涉案产品征收10.37美元/件的反倾销税,对容量大于等于37升但不超过60升的涉案产品征收11.64美元/件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8516.60.00项下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6月12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64号公告,应阿根廷企业AXEL S.A.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非嵌入式家用电烤箱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11月6日,阿根廷前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15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