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书面报告范文2023年年度物品情况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2023年召开1次会议,对包括《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红河州住housing 公积金2023年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 住房公積 金管理中心:是紅河州市下設的事業單位,由94名在編人員負責全市居民的居屋儲蓄。中心設有6個科室及14個分支機構。

(三)缴存情况:新開戶单位571家,净增单位322家;新開戶职工1.77万人,净增职工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其中缴存额51.04亿元同比增长4.01%。截至2023年末,全年的缴存总额497.64亿元同比增长11.43%,余额159.73亿元同比增加2.03%。

(四)提取情况:共有9,160名职工提取47,860万元,为当年缴存额的93.77%,较上一年增加10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累计提取总额337,920万元同比增长16%.

(五)个人住宅政策与执行情况:

个人最高储蓄限額為80萬元。

发放个人住宅0,570笔28,450万元,比去年无变化,但金额增长20%.

回收个人住宅34,980万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宅16,750笔4111400000元余额122090000元占全年的76%.受委托办理個人住宅业务的銀行17家。

異地發放449筆2141799000元總額58423500元異地餘額35377180000元

個人的风险准备基金余額15794960000元,上半年的核销呆坏账27万5000千 元

其他相关数据如资金存储、资金运用率、业务收入与支出以及利息支付等也详细列出并分析了数据变动原因,并对未来工作提出展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