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2023年召开1次会议,对包括《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積 金2022年度报告》、《紅河州住宅資本入庫規劃》以及《紅河州市區住宅資本收益分配方案》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二)住房公積 金中心:是受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全市职工提供归集、使用及会计核算服务。设有6个科室和14个部门,在编人员共94人。
(一)缴存情况: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6.14%、1.92%和4.01%。截至年末,全年的缴存总额497.6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1.43%,其中余额159.73亿元,上升2.03%。
(二)提取情况:9,160名职工提取47,860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7,82%,占当年的缴存额93,77%,较去年增加10,99个百分点。截至年底累计提取337,920万元,上升16%,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
(三)个人 住宅政策调整与执行情况:
出台优化政策减轻还贷压力。
支持外地购物。
提供对生育家庭的支持。
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在储蓄方面,我们实施利率为1-5年的浮动利率制,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性,同时也满足其需求。此外,我们还提供了一系列金融产品,如定期存款等,以帮助客户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财务未来,并实现他们的长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