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速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各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中医药行业长期以来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主动开展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探索和实践,整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数字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促进中医药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初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全产业链、全流程数据有效贯通,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
《意见》重点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通过推进中医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制定和推广应用,以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健全中医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为中医药数据利用和赋能提供基础,为中医药数据复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
在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意见》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中医药服务模式”“鼓励建设具有示范性的智能化中药房、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智能电子病历、智能预诊随访等系统,提升中医药数据智能化采集能力”。
为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优势,《意见》提出,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研发中医健康监测设备和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通过中医体质等中医数据采集记录,整合体检、疾控等数据,开展主动健康管理、个人健康画像、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卫生健康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示范研究。
在数字化助力人才培养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名老中医诊疗数据开放共享。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应用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化传承工作室”“数字诊室”等,数字化记录教学行为,总结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疗效跟踪等经验,推动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创新发展。
为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意见》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推动中医药科学数据应用和技术创新。充分采集、汇聚和利用名老中医临床诊疗数据、实验数据、科技文献和古籍文献等各类数据,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库、中药研发大模型等中医药科学数据平台,以数据驱动助力中医药临床研究、数字疗法研究和中药新药研发等任务。二是探索中医药科研新范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信息技术企业、中药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疗效评价等科学研究,探索形成以数据驱动中医创新的新范式。
数字中医药发展需要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发展。一是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数字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以督促落实。二是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将数字化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人才评定等制度中,以激发社会各界动力,推动中医药数据共享流通,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推动中医药发展向数据驱动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