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4年家用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近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组织开展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共抽查检验48家销售单位的6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3批次(见附件1)。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东胜、达旗、乌审旗等7个旗区10家销售单位抽查1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山东、河南等6个省份10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报警动作值、方位、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跌落试验不合格;1批次产品报警动作值不合格;1批次产品报警动作值、方位不合格。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在东胜、伊旗、准旗等8个旗区15家销售单位抽查15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山东等3个省份14家生产单位,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1批次产品耐冲击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不合格;1批次产品结构、耐冲击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不合格。

(三)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在杭锦旗、鄂旗等9个旗区17家销售单位抽查18批次产品,涉及浙江、河北等5个省份14家生产单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家用燃气灶具。在杭锦旗、鄂旗等9个旗区15家销售单位抽查16批次产品,涉及浙江、广东等3个省份12家生产单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燃气紧急切断阀。在康巴什、鄂旗等5个旗区6家销售单位抽查6批次产品,涉及四川、河北等5个省份6家生产单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旗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销售并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全覆盖检查,在流通领域中发现无需检验即可确认的不合格产品,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不得让其继续销售。要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市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附件:

1. 2024年家用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zip

2. 2024年家用燃气灶具等5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