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稳定性测试箱



食品稳定性测试箱根据样品特性不同,稳定性试验可采取短期试验、长期试验或加速试验。


1.短期试验:该类样品保质期一般在6个月以内(含6个月),在常温或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考察其稳定性。

2.长期试验:该类样品一般保质期为6个月以上,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考察样品稳定性。

3.加速试验:该类样品一般保质期为2年,为缩短考察时间,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稳定性试验,在加速条件下考察样品的感官、化学、物理及生物学方面的变化。


试验要求:
(一)样品分类。
1.普通样品。对贮存条件没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可在常温条件下贮存,如固体类样品(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剂等);液体类样品(口服液、饮料、酒剂等)。
2.特殊样品。对贮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如益生菌类、鲜蜂王浆类等。
(二)样品批次、取样和用量。应符合现行法规,满足稳定性试验的要求。
(三)样品包装及试验放置条件。稳定性试验的样品所用包装材料、规格和封装条件应与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中的要求一致。
1.普通样品。加速试验应置于温度37±2、相对湿度RH75±5%、避免光线直射的条件下贮存3个月。
短期试验、长期试验应在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贮存,贮存时间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及说明书声称的保质期而定。
2.特殊样品。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贮存。
(四)试验时间。稳定性试验中应设置多个考察时间点,其考察时间点应根据对样品的性质(感官、理化、生物学)了解及其变化的趋势设定。
1.普通样品。长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应与样品保质期一致,如保质期定为2年的样品,则应对0369121824个月样品进行检验。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
加速试验一般考察时间为3个月,即对放置0123个月样品进行考察。0月数据可以使用同批次样品卫生学试验结果。
2.特殊样品。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考察。保质期在3个月之内的,应在贮存0、终月(天)进行检测;保质期大于3个月的,应按每3个月检测一次(包括贮存0、终月)的原则进行考察。
(五)考察指标。应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方法,对申请人送检样品的卫生学及其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指标在保质期内的变化情况进行的检测。
(六)检测方法。应按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考察指标的检测。


技术参数:


技术指标

ZSW-100

ZSW-150

ZSW-250

ZSW-500

ZSW-800

ZSW-1000

ZSW-2000

内腔尺寸(mm)
L×W×H

550×400×500

550×410×670

600×500×830

700×500×1440

900×600×1600

900×750×1500

1500×900×1500

外箱尺寸(mm)
L×W×H

730×820×1360

730×820×1530

770×910×1690

1250×830×1800

1430×910×1960

1430×1060×1960

2050×1300×1960

温度范围

0~65℃

温度波动度

≤±0.5℃

温度均匀度

≤2℃

湿度范围

20~95%RH

湿度波动度

≤±1%RH

湿度均匀度

≤5%RH

温湿度一体触摸屏

温湿度传感器

Pt100铂电阻温度传感器/电容式湿度传感器

制冷系统

双套全封闭耐高温压缩机

主要功能

带有权限功能、自动存储功能

数据输出

专用微型打印机

内腔材质

不锈钢(SUS304)

外箱材质

钢板(SECC)喷塑

保护系统

超温保护、缺水保护、过热保护、过流保护、超压保护、接地保护

电源

AC220V/50Hz

安装功率

0.9KW

0.9KW

0.9KW

1.2KW

1.6kW

1.6KW

2.4KW

容积

100L

150L

250L

500L

800L

1000L

2000L

选配

1、手机短信报警系统把温湿度上、下限超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到使用人员手机上







食品稳定性测试箱结果评价是对试验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和判断,检测结果应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规定。


该设备符合新版GMP规范要求,广泛应用于生物工程、制药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实验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