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与简单明了的月度总结,难道不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吗?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红河州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在编人员94人。
(二)缴存情况: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同比增长4.01%。2023年末,缴存总额497.64亿元。
(三)提取情况:9.16万缴存职工提取47.86亿元,其中93.77%用于购买或建造自住房屋。2023年末,提取总额337.92亿元。
(四)个人住房发放与回收:发放0.57万笔28.45亿元,同时回收34.98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16.75万笔411.1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及分配情况:76.44%的资金被运用于个人和异地 住房投资,或支付利息等费用,其余部分用于风险准备金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六)业务收入与支出分析:业务收入45956万元,其中存款利息6645万元、委托利息39311万元;业务支出26021万元,以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为主。
(七)增值收益分配及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共上交16944千九百八十元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并使用15822千九百二十七元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7千八十五元。
【重要数据】:
缴存居民中国家机关事业占62%,国企18%,城镇集体1%,外商投资企业0%,城镇企业11%,民办非企业2%,灵活就业者0,7%
提取金额中购买自有住宅8,7%,偿还购物本息64,27%
【政策调整执行】:
出台优化政策减轻还贷压力
支持市外购屋提取使用
调整生育家庭最高额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以符合需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