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23年格式范文模板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红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2023年召开1次会议,并对《红河州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红河州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红河州住housing 公积金2023年度归集、使用和增值收益计划》以及《红河州 住housing 公 积 金 20 23 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讨论。

(二) 住housing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作为直属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是负责全区 住housing 公 积 金 归 集、管 理 和 会 计 核 算 的 主 体。中心内设6个科室,下设14个管理部门,在编人员94人。

(三)缴存情况:新开户单位571家,净增322家;新开户职工1.77万人,净增0.44万人;实缴单位5564家,实缴职工22.81万人。缴存额51.04亿元,上升6.14%。截至年末,全区共计有497.64亿元的累计余额,上升11.43%。

(四)提取情况:9.16万职工提取47.86亿元,上升17.82%。个人风险准备金余额15794.86万元,无逾期记录。

(五)资金运用及收入支出情况:

资产存储方面,为确保资金安全,将资产分散存放在多个银行账户中。

增值收益分配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必要支持,同时也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对于高收入家庭,则在其超过一定限额部分收取相应比例的税费,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六)业务分析与展望:

个人购建自用房屋支持政策持续优化,使得更多居民能够享受到生活质量提升带来的好处。

对于异地转移或出境定居者,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等特殊群体,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措施。

未来将继续关注市场变化,加强政策研究,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以满足不同群体需求,为构建更加完善的人口流动服务体系作出贡献。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对高收入家庭的一些调控措施,比如限制其最高可申请金额以及相关税费收取,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此外,还介绍了一些新的政策调整,如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可以获得更高限额提取等,以鼓励生育并改善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