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立4项国家计量基准

计量基准通常分为国家计量基准(主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和工作计量基准三类。国家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内量值溯源的终点,也是量值传递的起点,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根据我国《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计量基准是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境内为了定义、实现、保存、复现量的单位或者一个或多个量值,用作有关量的测量标准定值依据的实物量具、测量仪器、标准物质或者测量系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批准建立“太赫兹辐射功率基准装置”“500kV工频高电压比例基准装置”“激光小角度副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

  

具体通知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建立4项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批准建立“太赫兹辐射功率基准装置”“500kV工频高电压比例基准装置”“激光小角度副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3月24日
相关资料下载:

新建国家计量基准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