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这9个品类塑料制品纳入禁限名单

2020年7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合作总社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针对塑料污染治理,通知有几个着力点——① 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 ② 农膜 ③ 塑料垃圾,尤其是海滩塑料垃圾清理 通知也明确,8月底前,各地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 另外,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也确定了,9个品类的塑料制品纳入禁限名单: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 且,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2020年至今,为了强化塑料污染治理,“限塑”到“禁塑”的升级趋势已经很明显。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意见提出,适时更新发布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 同时,意见对【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如: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0年底,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4月,发改委公开对《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6类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以及7类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名单。 目前,山东省、山西省已经明确全面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海南更是明确,2020年12月起全面“禁塑”。 《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邮政快递网点“瘦身胶带”封装比例、循环中转袋使用率不低于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不低于70%。 山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到2020年底,太原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依法依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陆陆续续,地方禁限塑条款均会就位,为“塑战速决”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