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200万 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气质联用仪

各地环境监测站承担着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生态状况监测、环境安全预警及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能力覆盖水、气、声、土壤、固体废物等多种类型,是我国环境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测能力是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为更好地旅行职责,有效保障当地生态环境安全,辅助环境治理工作,环境监测站需要及时提高监测能力。
近日,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就“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期)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00万元,购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设备。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4-22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0883
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每个报价供应商只允许投报一个包;
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出具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30日11时40分至2024年4月21日10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4月22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六楼会议室(济宁市任城区琵琶山路30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