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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209国道的蒙古风情园。在综合办公室记者证实了视频的线时许,蒙古风情园保安郭俊林在园区巡查中发现一辆面包车在景区草坪内停放,便前去查看。当时发现车前有4人,其中一男一女着专业蒙古盛装,另一人持专业照相设备为其拍摄。保安人员上前询问并要求拍摄方提供相关拍摄许可证明(蒙古风情园已与相关摄影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方将蒙古风情园设为户外摄影基地,允许合作方在景区进行外景拍摄,每场拍摄需要出示相关合作协议或拍摄许可证明,其他非合作方一律谢绝在蒙古风情园进行相关摄影行为)。经了解,拍摄方并非蒙古风情园的相关合作机构,故并未收取任何拍摄费用。但在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对公司的规定解释欠妥,造成游客的误解。
视频中蒙古风情园入园费为10元,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复(内发改费字[2006]1074号),批复中还规定对景区提供其他服务项目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婚纱摄影费用,蒙古风情园只针对摄影机构收取外景拍摄费用。当时保安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非合作摄影机构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行拍摄行为,故要求其出示拍摄许可证明,游客个人正常拍摄行为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玉泉区旅游局局长郝丽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针对视频,旅游局及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蒙古风情园收费是经过发改委批准的。但是,各收费项目并没有公示,同时,园区也有规定不准许保安收费。对此,旅游局已经要求蒙古风情园整改,在醒目位置公示各收费项目,对相关涉事工作人员予以停职培训,待考核合格后再行上岗。并对其他所有在岗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逐步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