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器换下来的零件应归谁

投诉记录:我住袍江越中新天地,姓傅。有件烦恼事想请汤妹帮忙解决。 2006年10月,我在市区一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奥特朗”速热型电热水器。前几天热水器坏掉了,于是我找维修部人员来维修,可没想到却修来一堆麻烦。 维修工人上门检查后说有两个零件坏了,要更换零件,因为我家的热水器已经过了保修期,维修需要自己掏钱。两个零件一个要35元,另一个要160元,热水器修好后维修工把换下来的那个价值160元的零件给拿走了。对此我有疑问,既然是我自己掏钱更换零件,那么这换下来的零件就是属于我的,维修工人凭什么拿走。 对于我的疑问,维修工人说这是总公司规定的。我联系了总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人员说这更换下来的零件应该属于我所有,要我自己找绍兴的维修部协商解决。随后我又联系了绍兴的维修部,可他们的态度很差,说既然我不满意,那么他们就不给我维修了,他们会将坏的零件重新换上去。 调查:接到傅女士反映的情况后,记者首先联系了“奥特朗”总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高小姐表示,这种在保修期外由消费者自己掏腰包维修更换的零件,按理应该属于消费者,公司并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回收。她表示,总公司一定会就此事展开调查。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奥特朗”华东地区的相关负责人。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这位经理表示,因为环保、节能等原因,一部分更换下来的零件公司是要回收的,不过如果消费者坚持要的话,也会留给消费者的。对于维修工后来的态度问题,经理表示这名工人是新来的,处理事情有些意气用事,态度也不是很好,部门已经对其进行了教育,希望傅女士能够谅解。同时,这位经理表示,“奥特朗”公司十分重视售后服务,为了表示歉意,他们愿意免收这160元的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