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冰箱使用两年报废 收高额折旧费

2007年2月中,我在北京望京国美店购买了一款型号为BCD-225MJVW的三星三开门冰箱,售价3900元。2009年1月底,三星冰箱三个门箱均不制冷,开门有热气,冷冻食物全部化烂。无奈报请厂家维修,拖了一个星期才上门。经过维修人员检查后,称只能运回维修部修理。过了数日,维修人员重新上门复印,告诉我冰箱需要割开箱体维修,依照三星总部规定不能进行维修,他将上报三星总部办理退货手续,并建议我购买新的冰箱。又过了数日,三星客服中心人员要求我支付1500元的折旧费。我的冰箱还在保修期内,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了故障,是显而易见的三星产品质量问题,而且是三星公司要求我退货或换货。所有责任均在三星,但为什么要我支付1500元的折旧费。我的冰箱购买价格才3900元,使用不到两年,且在保修期内,折旧费怎么能够超过购买费用的三分之一,我非常不解。如果这是合理的,那么三星公司只需将我的冰箱修好,卖给别的消费者再故障再收折旧费就可以维持其生计了。三星的售后,不懂起码的售后服务礼仪,说话语气生硬,态度蛮横,不讲任何道理。尽管我出于尽快解决问题的诚意,同意支付部分折旧费用,但对方却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令人非常气恼。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三星存在如下四个较为严重的问题:第一,产品质量问题:冰箱使用寿命不足两年,而且到了不能维修的地步,产品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和故障隐患。第二, 售后服务问题: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只知道收钱,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缺乏基本服务礼仪。第三, 高额折旧费问题:使用寿命不足两年,折旧费用超过三分之一,使人怀疑其盈利的业务模式问题。第四, 企业责任问题:对于上述三个问题,请三星公司承担企业责任并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