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磁炉赠俩问题锅经调解商家退换

买商品送赠品是不少商家惯用的促销手段。然而,不少赠品却因为质量问题让消费者徒增烦恼。日前,平原张官店的张大爷就因俩赠品锅惹了一肚子火。 3月28日,张大爷在平原某家电商场处购买了某品牌的电磁炉,价值369元,商场因为让利搞促销,同时以一套蒸锅、一套平底炒锅为赠品送给张大爷。第二天,张大爷在使用平底锅炒菜时发现,平底锅根本放不平,炒菜还得一只手扶着;用蒸锅蒸馒头发现电磁炉上全是水,检查后发现蒸锅竟然是漏的。张大爷很生气,随即找出销货凭证和保修卡要求商场予以更换赠品,商场以电磁炉质量没问题,锅是电磁炉的附赠品,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理由拒绝更换。无奈之下,张大爷将平原某家电商场处投诉至平原消保委。 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商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赠品,其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必须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赠品不是无偿赠送的,赠品促销实质仍然是买卖关系,赠品也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商品,商家必须负责其质量。商品享受“三包”服务,赠品作为商品的一部分,不但质量要合格,售后服务也应该和正品享受同等待遇。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该家电商场处同意为张大爷免费更换两套新锅。 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对商家提供的让利“赠品”要格外留心,看其是否符合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其外包装上有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封签,如果是食品,还要看其外包装是否有“QS”(质量安全)标志,有的产品还要看是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如果得到的“赠品”是大件物品,消费者不仅要检查其内在质量是否合格,更要看它的售后服务如何,看其能否严格履行有关商品的“三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