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部署,家电行业的强制性标准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正在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其中尤以代表“整合一批”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电器安全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节能环保规范》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健康安全规范》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整合工作最受行业关注。近期,中国家电网发表一篇题为《家电强标整合精简,意在何为?》的原创文章,引起行业中不少企业的关注和讨论,中国家电此进一步采访了多家主流品牌企业中的数位资深标准专家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相关研究人员,试图找出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整合中的关键议题,为关注家电标准化工作的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家电强标整合变革与挑战交织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标准法规部的邵光达研究员介绍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家电行业正在努力构建起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为逐步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的改革目标而努力。
而相关企业资深标准专家告诉中国家电网,此次制定中的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是紧跟国家标准化政策和市场发展需求的一次较大变革,三项标准不仅是过往分散标准的整合梳理,同时也新增了很多内容,可以说是中国家电行业诞生三四十年来最大的一次标准体系调整,将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三项强标整合是国标委在新版《标准化法》原则要求指导下,对国家标准化管理模式的一次调整,强制性标准层级由原来的国、行、地变为仅国家标准一级,强标管理体制调整为各部委负责,以政府作为主导,体现国家意志。”
该专家特别指出,在当下新技术、新产品、新平台不断涌现的市场大背景下,家电行业需要一套具有前瞻性的兜底标准来确保产品安全性,“只要三项强标制订时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数据来源有科研成果或产业数据进行支撑,指标体系合理、完善,则对家电行业是长期的利好;但反之,如果制订时出现考虑不周,标准内容不合理,则显而易见地会给家电行业带来困扰。这对标准起草组提出了很高要求,善则惠及行业,戾则伤筋动骨。”
据悉,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的制定工作原定应于2021年完成,现处于延期状态,仍有许多工作需要推进。
对此邵光达提到,“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与原来的百余项配套标准关联,仅在协调性方面就存在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此前,行业同仁们为克服各方面挑战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的领导和同事们,为主笔这三项强制性国标付出了很多心血。当下仍需推进的工作或将有三方面: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对三项标准下达的各项意见;继续完善标准协调性,尤其是三项标准与其配套标准的协调性;继续协商解决标准中的争议点。”
关于争议点,他特别提到,中国家用电器协会高度关注行业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的一些争议点,例如电器安全规范中曾出现过的安全使用年限,以及尚未达成一致的全生命周期安全、附录B等,此外可能还有以“俄罗斯套娃”的方式埋藏在配套标准中的争议点,以及可能被增设的争议点。他提到,一些争议点往往伴有“标准创新”之名,“我们想提醒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一类非常严肃和重要的技术文件,这类技术文件的研讨是在国家相关制度和既定计划的框架下进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提出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等要求。201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这三项强制性国标的计划文件中也指出:这三项强制性国标的制定计划是将既定范围内的若干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进行概括和提炼。目前,一些争议点在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合规性尚需审视。”
关于三项强制性国标的具体分歧点,有企业资深标准专家提到,在“安全标准”中,最初考虑规定产品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要求,但实际上,并非每个阶段都与产品安全密切联系,如回收阶段,便不涉及电气安全问题。事实上,对产品安全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阶段,即如何按照现有科学方法,采用有效方案,在可预见的前提下,来保证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这会涉及安全风险管理问题,即管理好危险的大小和发生的概率。而产品从设计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中,并不是每个阶段都能识别出需要防范的安全因素,尤其是没有科学有效的技术方法实现验证时,对所有阶段加以规定安全要求,就变得没有意义。“换句话而言,诸如维修、安装、回收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如何落实,各相关方的责任如何界定,以及他们是否应作为产品上市前的认证许可考核范围,仍存在大量未知数。”
另外,在该“安全标准”中,行业的分歧点还包括“安全使用年限”问题以及“网络安全”问题。“以‘网络安全’问题为例,它是IEC 60335.1最新版本里的要求,体现在附录U中。而我国家电国标体系中的安全标准和大部分测试方法标准基本等同采用了对应的IEC标准,无论从标准的结构还是内容上看,此附录应被体现在与其对应的GB 4706.1标准中,而不应该被这项强制性标准所引用。”
而关于“健康安全标准”和“节能环保标准”,家电企业也存在一些疑虑。相关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告诉中国家电网,在健康安全标准中,首次将原推荐性“性能指标”转化为强制性要求。而在过往标准体系中,产品的性能指标通常是通过制定统一的性能指标以及测试方法,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引导技术提升的方式达成市场和消费者双赢。“此次健康安全强标制定中,将空气净化、净水、除菌和抗抑菌等健康相关的性能指标进行了强制化,尽管出发点是好的,但以契合标准化法的指导思想为理由,略为牵强。最重要的是,将产品性能本身进行强制化,会对市场竞争产生过多干预,对于未来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个性化市场需求来说,弊大于利。”该负责人提到一些指标细节,“比如,健康安全中关于蓝光、紫外线等指标制定,标准现已按照行业建议,仅针对含有照明和紫外线发生装置的产品,才须进行相关测试和指标限制。但还有一些强制化性能指标,尤其是一些测试费用不斐的指标,受到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均被保留下来。”该负责人提到,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和性能指标的强制化,是三项强标讨论中最早出现的热点问题,贯穿整个标准起草全程,“这两个指标的共同点是绝大部分企业均不赞成,因为其中涉及大量合理的技术及行业发展原因。然而,目前虽然安全使用年限在呼吁声中暂时搁置,但强制化性能指标却多被保留下来。”
另外,全新制定的节能环保强标是我国家电行业首创的一部涵盖全品类家电产品的节能和环保标准,其技术覆盖面广,涉及的领域不局限于传统标准中的产品设计,还包含生产过程、运输、维修、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该标准的制定契合了我国实施绿色、低碳战略的目标,同时也是全球家电技术法规发展的大趋势。”不过,相关标准人士亦认为,该标准实施对行业最大的挑战就是“新”,即对行业提出不仅要让产品符合基本安全和认证要求,还要考虑产品的可回收性、节能节水性能等,“要在保证产品良好性能和消费者体验的基础上,使用更多环保、可回收材料。方向是正确的,但各种需要跨越的难题也是实实在在的。”
企业关注标准过渡期和贸易壁垒问题
目前,三项家电强标已向全社会公开了阶段性的草案稿,而作为行业的基础性标准,企业所涉广泛类目的家电产品以及跨界性创新产品需适用于三项修订后的强制标准,有相关企业告诉中国家电网,“目前已经可以看到,诸如健康安全标准中的许多要求是目前市场中的产品现状无法直接满足的,可以说要使产品满足三项强标的所有技术型要求,是对企业的巨大挑战,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研发成本来解决问题。”
因此,标准的实施对于所有家电企业而言意味着两大问题,即合规和成本,“企业产品是否能满足标准新要求”以及“企业有没有足够时间完成产品切换”。有关企业资深专家表示,从企业角度而言,我们希望三项强标能够同步发布和实施,且给予足够的过渡期来帮助企业完成可能涉及的产品设计、在售产品消化以及新旧产品最经济的切换等。希望标准审批部门能够酌情考虑企业现实情况,给予足够过渡期限。”
该专家指出:“整合后的三项强标只要能够留足‘新产品实施过渡期’和‘已生产库存产品销售过渡期’两个实施过渡期限(两个实施过渡期缺一不可),则不会影响家电行业发展。但当前版本的三项强标虽对标准的实施时间(也就是‘新产品实施过渡期’)给予了适当考虑,即标准发布后预留2-3年的新产品实施过渡期,这点已充分照顾了企业实施切换,是可操作的;但对‘已生产库存产品销售过渡期’这个诉求还没有给予足够的考虑。”他进一步指出,对于家电而言,其产品是存在于仓库中的实体,不是PPT,说切换就能切换,“在标准正式实施之前所生产的产品,已经进入了流通领域,存在于各渠道仓库库存中,这些产品也需要给予一定的销售消化周期,我们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关注到这一点。在这里,我们建议参考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强制性国标的做法,在标准内明确标准实施前已生产的产品可以在标准实施后继续销售一定的时间(建议为2~3年)。”
该专家预计,修订后的家电行业强标体系变革会持续影响新一代产品的研发,“因为新的强标在引用执行以往3C认证标准的同时,也新增引用了一些原本非强制性标准内容,使这些标准变成新的强制执行标准,实际上增加了家电产品需强制执行的标准清单。例如GB/T 4206原本只是一份参考标准,但通过在电器安全规范强标的引用,后续所有有关导线标识数字都需要强制执行这个标准的要求;再如GB/T 36932只是一份布线的参考规范,但通过电器安全规范强标的引用,安装过程的布线也要强制执行该标准要求等。这些都需要行业和企业充分给予重视,在实施中解决其相关问题,也需要标准起草单位慎重添加引用的标准,做足充分的论证方可引用其他推荐性标准。”
还有企业的标准专家也表达了对三项强标的另一重关切,“从国际层面看,中国家电产业是面向世界市场的行业,经过30多年发展,中国已经从家电大国发展成为家电强国,向全球各地消费者提供家电产品,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中国产品在世界上的影响力提升做出了重大贡献。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加入国际标准体系并决定等同采用IEC安全标准是实现这一伟大成就的重要因素。而修改后的强制性标准所提出的新要求,需要家电企业在面对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时候,采用两套方法,事实上增加了产品和管理成本。同时,政府现在加大开放力度,大力推进国际贸易,增加产品进口,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标准的新要求有可能构成新的贸易壁垒,容易造成国际贸易争端。对于此,在此次强标制定过程中应予以充分考虑,最好能够将影响降至最小。”
当然,尽管三项家电强标的制定与审议过程仍存在一些分歧点,但邵光达认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制修订过程中遇到若干技术挑战和相关方争议是很正常的。他相信相关标准起草组将更加积极良好的运行,将更加有效地处理各方诉求,也必将很好的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标准起草工作。他认为,电器安全规范、健康安全规范和节能环保规范的制定及相关百余项配套标准的修订迭代都将利好消费者和社会根本利益,也将为行业凝练更加坚实的发展基础。
在相关企业给予中国家电网的反馈中,频频提及三项家电强制性国标涉及面广而杂,删繁就简本身代表着无比巨量的工作。同时因为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标准内容的提出、验证和校对等工作需要更加的谨慎、深入以及远虑,深度上不能犯专业性的错误,广度上不能出现不协调的问题。此外,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众多,技术上的分歧也会涉及到不同厂商或专家对于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这些都是需要标准工作组耗时去解决,且最终达成统一意见,对此大家均表示了理解与支持,“强制性国家标准是、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重要保障,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仔细谨慎的处理这些意见,我们相信行业最终将达成统一意见,以更加坚实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为基本盘,为市场和消费者贡献更卓越的产品质量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