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马电器:不存在奥马冰箱无法纳入合并范围风险

奥马电器近日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时表示,不存在奥马冰箱无法纳入合并范围风险。奥马电器表示,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时,选举和更换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其薪酬应以特别决议通过。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则存在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无法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风险。2月25日,奥马电器披露,截至2021年2月20日,赵 栋先生及其致行动人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31%;TCL家电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亿股、TCL家电集团及其 致行动人中新融(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9亿股,超过公司赵 栋及其 致行动人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TCL家电集团成为公司第 大股东。但此时奥马电器实控人仍为赵 栋。深圳证券交易关注到TCL集团成为奥马电器第 大股东的消息,向奥马电器发出关注函,要求奥马电器说明权益变动是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构成实质性影响,是否有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而经过多次增持奥马电器之后,截至2021年5月10日,奥马电器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TCL家电集团是TCL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截至6月11日,TCL家电集团及其 致行动人中新融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8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21%,奥马电器控股股东为TCL家电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东生。奥马电器表示回复,截至6月11日,奥马电器持有奥马冰箱51%股权且实际控制奥马冰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投资方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其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下列情况,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二)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奥马电器转让奥马冰箱49%股权后,仍持有奥马冰箱51%的股权,拥有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奥马电器能够主导奥马冰箱经营和财务相关活动。综上,公司不存在奥马冰箱无法纳入合并范围的风险。